摘要
在中国语境下重新梳理金融创新范畴,是推动模仿型金融创新"中国化"的核心议题。在此过程中,必须关注金融市场的两个特征:一是长期以来社会征信基础设施不足,二是中央集权型监管体系的金融监管能力相对不足。一项成功的模仿型金融创新必须满足两条标准:在战略方向层面,创新应该蕴含了社会福利的增加;在落实层面,创新必须高度重视中外金融市场在关键制度要素上的差异,充分考虑本国监管能力和投资者先验信念的不同。对相关创新内容的选择,应在紧扣本国国情的同时,努力实现社会福利增加意义上的纳什均衡改进。监管部门应承认中国式P2P的历史合理性,并为将来的转型创造条件。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102-10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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