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的引领与规制,是推进协商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基本路径。协商民主的法治引领与规制,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的价值对协商民主的引领,具体体现为合法性、平等性与公共性;二是法的规则的引领和规制,在总体上呈现出"双轨制"的特点,即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并存;三是以法的程序保障协商民主,程序性是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协商民主程序性的关键是平等,依法引领和规制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涉及多方面的问题,程序性的问题是基础和保证。就目前的我国而言,可以探索制定"协商民主议事规则",或者就特定的协商领域制定特定的程序性法律规则。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61-71,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课题"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法治化问题研究"的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