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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探望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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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徒法不足以自行,唯有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才能使法律的规定得到实施;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的最主要途径就是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对因探望权不能得以实现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婚父母来说,申请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是实现探望权利的最后救济方式。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并未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这明显有别于其他类型案件。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除了因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限制规定以外,还与探望权强制执行目的有关。
作者 季凤建
出处 《法庭内外》 2016年第7期33-33,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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