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城[2016]9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规划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展改革委,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天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年第30期53-55,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