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古代税收犯罪的刑事立法,起源于夏商周,成形于秦汉,历经唐、宋、元、明、清而逐步多元化。近代中国税收犯罪立法虽有所改进,但仍存在条款比较分散等不足。新中国成立后30年没有直接明确且成熟的税收犯罪立法,税收犯罪立法的刑事法律规范散见于部分行政法规和非规范性文件中。改革开放后30多年来,我国刑法规范的税收犯罪多达21种,税收犯罪立法日臻完善,既进一步严密了惩治税收犯罪的刑事法网,也逐渐突出了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大国形象。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85-90,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