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业务的扩展,逐步加剧了风险监管的难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内外部监管主体更为全面、及时地掌握商业银行经营动态,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然而,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越来越体现高收益与高风险不对等的衍生特性,混业经营所产生的表外业务,难以在会计准则的规范下得到有效披露,降低监管主体所获取信息的质和量,进而步入商业银行风险监管陷阱。本文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为主体,从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信息披露的原则与目标、信息披露的格式与程序、信息披露的质量评价等方面,重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机制,旨在进一步发挥信息的金融决策功能,从而提升表外业务风险监管的有效性,以此规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经营流程与金融秩序。
出处
《金融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59-62,共4页
Finance and Economy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担保负债
金融支持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性--基于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视角(项目编号:JBK130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