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包含了两种重要的公正类型——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形式公正是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实质公正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在要求。为实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相互关系的改革目标,应首先在思想价值观念上正确把握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辩证关系,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所要求的形式公正与发挥政府职能、促进共同富裕所要求的实质公正之间的统一。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7-20,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理论逻辑和理论化路径研究"(14JDSZ1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