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经济转型背景下,对商标法中"同一种商品或服务"的认定,应以保护、鼓励市场创新为导向,以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实质内容作为司法认定的主要依据,以区分表为重要参考,准确把握区分表的文本变化及其主旨精神,结合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和相关领域的商事惯例进行综合判断。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53-159,共7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知识产权审判与企业创新发展的法经济学研究"(项目编号:GD13XDS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