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财产性收入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富裕程度与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广东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目前仍处在量变积累的低水平阶段徘徊,但与其他省份相比、与广东省城镇居民相比、不同区域、不同收入水平农民之间财产性收入差距很大,主要原因是农民的土地、房屋、金融财产产权强度差异很大,建议政府从合法性、合理性、合规律性、合意性方面采取措施增强产权强度,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出处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第6期82-84,共3页
Journal of the Yinchuan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
基金
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作品"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路经研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新城镇化进程中广东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研究(项目编号:GD13XYJ0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