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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化妆品可宣传用语等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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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6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第1051607584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中可宣传用语和不可宣传用语示例,该规定将于2017年4月1日实施。
出处 《福建轻纺》 2016年第10期31-31,共1页 The Light & Textile Industries of 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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