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1日,山东梁山黄河河务局查处一起堤防工程违法建房案件。当日下午,该局水政监察人员与黄河派出所人员正在进行河道巡查,行至杨营镇洼里王村时,发现有人正在该局所辖南金堤上违法建房。水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明确告知在堤防工程上建设房屋是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取证。依据《山东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水行政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5日内自行清除已堆放在堤防上的渣土,恢复堤防工程原貌,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6年第6期78-78,共1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