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良家庭因素可以诱发未成年人向潜在犯罪人发展。因此,对不良家庭因素的介入对于控制及减少全社会范围内的犯罪人数量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介入措施包括对对家庭教育方式的介入和对亲子沟通的加强。应当着重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所在的家庭情况,倡导民主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加强亲子沟通,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保障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健康成长。从国家教育的层面来看,还应当在我国建立家庭教育问责制度,对失职监护人强制进行亲职教育。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6年第4期32-43,25,共13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