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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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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动中办3号文件在陕西落地生根,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省委老干部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近日,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印发《关于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114号),对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资金保障渠道、管理使用部门、公用经费使用的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全省70多万离退休干部将从2017年1月起享受该文件带来的“红利”。
出处 《金秋》 2016年第19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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