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中国法律体系元哲学"论理"之辩开始被国内高校法学界重视。以季卫东教授为代表,主张法律一元下的权力多元体系,认为实现这一理想的途经是"司法体制改革"。强世功教授则认为,法学界应"从一个更为广泛的角度来理解‘法’",坚持多元主义法律体系之路。由于这一争论是在2015年"四个全面"提出的背景下产生的,其现实意义不可小觑。固然"法律一元"或"法律多元"是法律哲学和法律体系的基础命题,该文以欧美宪政历程中的法制史和观念史的系统梳理为基础指出:对西方法律体系元哲学的探讨,比较中国传统法律体系院元哲学,应当在一个"实证"的、也即结合政治社会学的跨学科方法论中读懂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而不是任凭相关讨论缺乏明确的范式支撑,甚至从"政治理想主义"走向"政治想象主义",此时,走出意识形态捆绑的跨学科思维对理解当前中国政治和法律的"逻辑"非常重要。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CSSCI
2016年第10期4-21,共18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