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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自管:权利与责任相互匹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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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组织机构代码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迁的过程中,深圳已经开设的业委会账户由于名称中届别变更,无法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中更新,导致业委会账户交接遇到难题,业委会新开账户更是由于无法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无从着手,在这种情况下,召开业主大会授权少数业主所开公司或私人账户代管财务,成为一些小区的选择。不少业委会成员认为,这样解决了物业公司交接难题,能够从财务的角度实现业主当家做主。
作者 杨志敏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6年第10期60-63,共4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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