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市场经济重要的调控手段。纳税意识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观念和态度的反映,主要表现为人们对税收的认知和重视态度。其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它反映并作用于一国税收法治的基本建构和运行,是税收法治的社会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当前随着纳税人自觉申报为基础的"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的实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成为当前及今后影响税收征管和保证地方财政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
出处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6年第32期276-276,共1页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