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税务信息是税务部门掌握的个人信息,个人税务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有"公开论"和"保密论"两种观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平衡论"的实践。在我国,个人税务信息原则上是保密的,只应在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如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时才由税务部门主动公开,只应在相关公权力机构、利害关系人、纳税人要求时,才向申请人公开,且申请人也应保守个人税务信息的机密。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71-74,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
基金
2014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涉税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AHSKY2014D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