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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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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87号2016年8月2日经研究,现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第一条第一项中的"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出处 《交通财会》 2016年第10期42-42,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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