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业权制度的视角来看,天津脚行内部缺乏有效的业权界定,使其在清末民初的业权交易中产生大量纠纷。对于天津脚行而言,始于1936年的脚行登记不仅仅是一种行业管理制度,也是一种业权界定制度。通过行业登记,脚行的业权实现了从行业惯例向政府制度的转化,获得官方界定与保障。但与此同时,脚行规避了法规的业权限制,保留了业权自行流转的行业惯例。在行业登记过程中,脚行业权人围绕业权界定发生了激烈纠纷,在利益驱动下不断建构与解构脚行的业权谱系,以争取政府的认可。经过激烈的争夺,天津最终形成全市脚行业权格局。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87-95,共9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TJZL12-022)
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基金项目(52WW121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