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71号文件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5]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7期85-90,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