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建燃热字[2016]1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部门职能转变,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更好地服务供热企业生产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省厅对2014年印发的《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同时,各市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实行属地管理,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8期40-43,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