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检察人员人身权利存在被侵害的风险,主要体现为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近亲属相关权利被侵犯等形式,并具有不同业务类别检察人员受侵害风险程度不同、侵害行为发生场所不固定、不易于预见等特征。究其原因主要有社会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检察机关自身对于侵害检察人员人身权利问题不够重视和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建议通过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检察人员地位、完善法律保护体系、构建全面的保护机制等途径加强对检察人员人身权利的保障。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19期21-23,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2015年度天津市检察系统重点调研课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