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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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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9月19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审核部门将由经贸管理部门变为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废汽车回收业不再纳入特种行业管理,明确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允许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6年第11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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