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溪河洪水为主的山洪沟采用水位预警的方式,具有物理概念直接、可靠性强、适用范围广的优势,尤其适用于支沟主沟汇流洪水顶托、流域内有调蓄工程、地下河或雪山融水等山洪预警,水位监测站配合本地化的预警设备还可对强行涉水过河、漂流、河边宿营等情况起到警示作用,因此要提高对水位预警重要性的认识。在总结已有应用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水位预警的4点建议:(1)简易水位站应增加报警功能,形成一体化的简易水位报警器,根据应用条件,报警器也可与监测设备分离;(2)调整水位报警器的布设原则,将100 km^2/站的控制条件改为按照河流长度10~20 km间距布设;(3)根据下游保护对象分布与水位站预警区间范围,确定上游水位站的水位预警指标,增加洪水速升的预警指标,即使河道内水位未达到洪水上岸预警指标,河道内水位速升时也应发出预警信息;(4)在年降雨量达到800 mm之上,沿河村落人口集中的区域可增加配置水位报警站,形成以雨量预警和水位预警互补的体系。此外,以日本富山县、神户市为例,介绍了日本山洪灾害采用水位站监测预警的情况。
出处
《中国防汛抗旱》
2016年第5期61-63,99,共4页
China Flood & Drought Management
基金
基金项目:水利部行业标准山洪灾害预警设备技术条件(126153011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