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民民主"和"民治民主"是建国以来国家治理民主的两种民主形态。在思想理念和政治实践中,这两种民主形态对民主的理解不同。"治民民主"把民主理解为"为民作主""替民作主""让民作主"和"由民作主","民治民主"把民主理解为民作主。"治民民主"的主要特征是官主民主,官主动而民被动,路径自上而下,官员自主性强,法律以治民为重点,治民的工具理性;"民治民主"的主要特征是民主民主,民主动而官被动,路径自下而上,制度化,法律以治官(权)为重点,民治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我国正处在"治民民主"向"民治民主"发展转型过程中。但从"治民民主"向"民治民主"发展转型的总体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9-25,共7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