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融合文化这种在媒体融合技术基础上生成的新型媒体范式,电影艺术传播的版权管理必须在反思电影版权实质、明确传播生态新形势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电影版权的合理使用原则,加快电影数字版权管理的制度化,增设应对新兴传播机制的特别条款。只有这样才能在当前不断发展的媒体融合时代中,确保电影版权制度在私人权益与社会公益之间维持平衡,并且最终实现电影版权制度的原初旨归和根本目的。
出处
《电影文学》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2期12-14,共3页
Movie Literatur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方当代文学传播理论的多维透视"(项目编号:14BWW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