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名管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功能,自古以来以地名管理为代表的正名行为就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均发生了深刻的调整与变革,给地名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和1996年民政部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滞后于管理实践需求,因此抓紧开展地名立法工作迫在眉睫。目前,民政部已经启动《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笔者从完善管理制度的视角提出以下建议。
出处
《中国民政》
2016年第18期44-45,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