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洛克的政治哲学中,自然权利说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他的自然权利说内蕴于他的自然法理论之中。洛克的自然法理论有着很深的自然法传统的因素,而与霍布斯的相关理论既有继承又有重大区别。他的自然权利说既有对传统思想的继承,也有自己的创新,尤其是表现在他对财产权的论述中。在政治权威的合法性论题上,洛克将保护人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论贯穿到底,合乎逻辑地回答了政治权威存在的功能问题。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64-69,共6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