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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人均医疗费不得超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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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进一步缓解看病贵?日前,广东出台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月14日,省卫计委在权成解读《方案》时明确指出,2017年,广东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要降到10%以下,并强调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药占比(即病人看病过程中买药的花费占总花费的比例)要控制在三成以内。
出处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J0004-J000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Orthopaedic Tra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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