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我国制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确立了"救急难"这一社会救助的重要原则和功能。然而目前相关立法与政策尚未将"救急难"机制作为一项专门的制度予以确定。构建我国社会救助"救急难"机制,需从其实体机制、程序机制以及与其他相关制度间的协调机制三个维度予以挖掘,以共同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从而为政府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奠定理论和制度基础。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236-242,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理念研究"(项目号14FFX011)
江西省社科"十二五(2015)"规划重点项目"现代法对传统法学理论的挑战"(项目号15ZQZD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