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发展权移转制度是国外一种新兴的土地管理制度或政策工具。英美法3国的制度具有比较大的典型性。英国实行土地发展权国有化,美国开创了市场转让和国家购买两种最主要的移转实现形式,法国则实行法定上限密度制度。英美法3国土地发展权及其移转制度,在土地发展权的法律性质、移转制度实施背景和一般性框架等方面有一定共性,同时在权益归属、价值取向、移转实现方式和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也有不少差异性。比较分析英美法3国的土地发展权及其移转制度,对于把握土地发展权及其移转制度的一般性规律以及构建中国本土化的土地发展权移转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出处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98-102,共5页
World Agricultur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3YJC630107)
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编号:QDSKL15070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专项(编号:15CX0408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