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前会议的制度设计目的在于优化诉讼资源配置、解决程序性争端、整理案件争点。目前该制度存在启动方式不明确、被告人缺乏程序参与权、程序的效力未定等问题,并未充分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完善的思路在于明晰庭前会议的启动方式、完善被告人的参与权、明确庭前会议的效力等,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庭前会议的相关配套理念和司法制度。
出处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6期84-87,共4页
Journal of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平安河南建设中的法治问题"(2015B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