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后农业税时代,"乡政村治"的治理框架由于乡镇的"空转"和村治重心难以"下沉"以及两者的有效"衔接"不足,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要走出农村基层治理所面临的困境,应依托"乡政村治"的治理框架,结合乡土社会不同地区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环境、条件,加强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实现村民自治重心"下沉"。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129-133,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ZZ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