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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空域空中交通服务探讨

A Research on Air Traffic Service in Low-altitude Air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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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在2010年前后,我国就曾提出在现行航路内高度4000(含)以下按监视空域管理办法为通用航空飞行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意见。2014年,我国又提出将在真高1km以下的低空空域内划设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很明显,低空空域的开放已在全国范围内有序铺开。
作者 孙建祥
机构地区 民航温州空管站
出处 《空中交通》 2016年第9期6-8,共3页 Air Traffic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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