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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兽药“一药多名”的弊端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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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兽药市场的发展,药物的名称也有了各种各样的变化,这给饲养户带来了很大的弊端,我国《兽药管理条例》中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的通用名,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的通用名称是相同的,药品的商品名是企业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经国家药检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名称,现在同一种药品因为在不同的厂家都有生产,因此会有不同的商品名,比如,通用名为"头孢曲松钠"的药品分别称作"菌必治""安迪芬"等20多种商品名,而通用名为10%的磺胺嘧啶.
作者 雷增萍
出处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6年第10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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