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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四种形态”内涵 全面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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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是党员领导干部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实效保证,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各级应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实质内涵,切实领会制度、落实制度、用好制度,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质量效益。一、红脸出汗是基础,把问题导向作为常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作者 马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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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工学刊》 2016年第11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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