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我国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与单位经营的冲突、奖励报酬制度分散、奖励报酬金额及分配问题,提出如下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职务发明人获得奖励报酬的基本权益,对表现优异的单位和职务发明人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以审议通过正式的《职务发明条例》作为保障职务发明人基本奖励报酬的主要依据;单位与职务发明人关于奖励报酬金额及分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考德国《雇员发明法》的同时结合中国实际,量化许可费率、发明比例、发明者贡献度、估计价值等相关参数,分不同情况对奖励报酬金额及分配进行量化。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6年第11期88-90,共3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