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与公民关系问题中,已有研究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过分关注使其忽视了国家权力的暴力性在保障公民权利时的弱化作用,并同时没有意识到国家义务在社会权问题凸显的今天所体现的价值和作用。正确理解国家义务理论的渊源及其本位,认清国家义务理论发展过程中不断丰富的理论基础,以及其在宪法中的具体表现,从而针对性的采取对策运用进而实现国家义务,是现代宪法实施所应当秉持的价值内涵之一。在权利要求日渐丰富的今日,正视国家义务理论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符合法治的要求。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60-75,共16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