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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代精益眼镜店未按规定申请检定验光仪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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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北京市质量监督技术局发布京(丰)质监当罚字[2016]G32号行政处罚书,对北京时代精益眼镜店进行处罚,罚款200元。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时代精益眼镜店用于医疗卫生的验光仪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仍在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被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200元罚款。
出处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6年第23期123-123,共1页 CHINA GLASSES SCIENCE-TECHNOLOG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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