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式教学法充分融合互联网等多元信息化教学手段,能够确保学生的课堂中心和主体地位,有效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旨在革除"以教师为绝对中心"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诸多积弊。法学本科案例参与式教学法是提高法学本科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路径,但也存在诸多实践困境。基于前期经验和对困境的反思,尝试提出法学本科案例参与式教学模式的施教标准。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1期129-132,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面上资助研究项目"新形势下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研究"(2015Y0501)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法学本科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研究"(153046)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反转式’课堂教学模式研究"(2015YB26)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项目"‘反转式’教学模式中教师投入和教学效果研究:以我校法学专业为例"(2015B02)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研一般项目"法学本科案例参与式教学模式研究"(2014C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