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年司法转介中,评估机构对犯罪少年在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接受心理服务的类型进行评估,是转介到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基础和前提。国外在此方面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我国还处在刚起步的阶段,评估的主体、评估的效果等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建议进行评估时要贯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评估主体要多元并由专业人士主导评估。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87-91,共5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