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适度水平的股权激励可以促使职业经理人的"尽职尽责"行为,提升其工作绩效水平并带来整个企业绩效的增长,反之(如"非常规股权激励"存在偏高或偏低等现象)则可能提高职业经理"道德风险"和"逆向行为"行为的风险概率。现实中"无效"的股权激励主要表现为"股权激励偏离",这种偏离会直接导致企业绩效水平的变动,而公司治理机制介入之后,绩效变动的方向或程度会发生变化。通过对21345份上市公司数据的分析发现,公司治理水平较低的企业,CEO股权激励"正偏离"的概率较大,且收敛到最优水平的速度较慢;公司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CEO股权激励"负偏离"的概率较大,且董事会调整这种偏离的能力较强,收敛到最优水平的速度较快。公司治理机制不仅对CEO薪酬契约内容及其订立产生影响,而且对CEO股权激励水平的调节起到关键作用。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21-129,共9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5XRK00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60328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4M56204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高管薪酬水平策略及其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影响研究"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