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黔东南地区的族谱编修,体现了儒家文化在苗族地区的传播及其影响。就苗族妇女的入谱方式而言,苗、汉并无差异,均是为人妇者方能入谱,作为女儿,除贞女外,一般并无入谱的权利。而对于贞洁烈妇传记的书写,苗、汉亦无质的区别,均是赞颂与提倡守节之妇女,此均为苗族民众认同儒家文化的具体表现。惟值注意者,黔东南地区的族谱书写,清代中期以降,"贤能"女性的篇幅和数量逐渐增多,反映了在黔东南区域经济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女性更为社会所重者,已由贞节转向了对能力要求。
出处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83-92,共10页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清代黔东南苗族妇女的婚姻与生活研究"(12CZS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