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的公共服务动机并不是既成的,而是在其与工作对象的社会关系中、在警务实践中建构的,并且随个体特征和组织因素的变化表现出差异性和不稳定性,这为警察公共服务动机的管理提出了可能性和必要性。应建立警察公共服务动机建构的理论分析框架,探寻在其个体特征的基础上,利用警察机构组织环境因素的影响,经过自我调节,形成不同性质和水平的公共服务动机的内在机制,进而对警察公共服务动机的建构进行有效管理。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52-156,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组织因素对警察公共服务动机影响机理研究>(2014SJB240)阶段性成果
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学>
<公安政工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