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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七部门发文:去产能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代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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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道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民政局、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职工安置方案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出处 《工会信息》 2016年第31期37-37,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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