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社会设立的第一个追究个人负有最严重的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韩国是最早成为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的亚洲国家之一,在《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起草过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此外,韩国还积极在国内制定相关法律,实施《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中的义务,并积极配合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2010年"天安舰被击沉事件"和"延坪岛炮击事件"的审查,为亚洲国家处理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树立了一个榜样。
出处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67-72,共6页
Journal of Yanbi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