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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救助案件分流,三级法院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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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试行救助分流,提升整体救助效能。针对县、市、省三级财政列支的救助资金呈现出的上多下少的状况,河北高院确定了由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负责对司法救助案件报送情况进行分流的思路,根据家庭困难和未执行数额情况,确定对于三万元以下的申请由市县救助,十万元以上的报送省级救助,三万至十万的由中院选择省、市救助分流报送。这种方式,
作者 黄晓云
出处 《中国审判》 2016年第19期29-29,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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