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名一注或可开设合伙制建筑设计事务所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日前由住建部下发各地征求意见,事务所标准大幅降低,其中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提出,一名从事工程设计10年以上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作为合伙人,即可开设合伙制建筑设计事务所。此版标准是在2007年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后出台。征求意见时间截止8月5日。此文只涉及设计事务所资质。
作者 李武英
出处 《建筑设计管理》 2016年第10期50-50,共1页 Architectural Design Manage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