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层出不穷且矛盾众多,这是由于民间借贷案件中民间借贷的特性以及我国的司法体制和法律思维决定的。如我国法律长久以来的重实体轻程序、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法律却相对落后,无法迅速改变等,导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无法直接适用现行的法律,这也就赋予了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也就导致了相同的案件在各地审判结果不同的不利影响,不利于司法的公信力。笔者从注重证据的重要性,合理利用证据;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工作需要规范化;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应注重统一性三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以期达到进一步完善审理过程,正确指导司法的目的。
出处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6年第12期118-119,共2页
The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e and Engineering University
基金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药品经营与管理特色专业(项目编号为2013tszy06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