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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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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催生出网络消费的一波又一波高潮。然而,痛快地“买买买”之后,得到的都是心仪的商品吗?相信很多消费者在一时冲动之下,买了一堆不合适的东西,后悔得“想剁手”。自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实施后,消费者这方面的烦恼确实减少了。但您真的以为网购的内衣尺码不合适又或者手机颜色不好看,统统都可以吃“后悔药”吗?
出处 《检察风云》 2016年第22期66-67,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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